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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淄博职业学院2012年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总体方案》、《淄博职业学院听课制度》和《淄博职业学院教学督导工作规范》等通知要求,为进一步做好听课和评课工作,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 一、听课和评课工作的重要意义 专家听课是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重要项目之一,也是形成学校人才培养工作总体结论的主要指标之一。通过听课和评课,可以切实提高全体教师对现代高职教育课程改革、建设理念和方法的认识,进一步促进学校课程改革和建设;切实提高学院教学水平和质量,进一步促进学校教学质量工程建设和发展。 二、下阶段听课和评课工作安排 1.各系(院)要结合本学期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安排,重点做好听课后的评课工作。听课要做好听课记录,依据《淄博职业学院教师质量评价标准》进行评价,并及时进行评课,将评课作为提高教师教学质量的重要途经。 2.院教学督导专家要在前期对任课教师普遍听课的基础上,筛选出讲课存在问题的教师名单,并有针对性做好下阶段的跟踪听课,听课后与任课教师做好交流,帮其改正存在的问题。 3.加强对新进教师的听课,将新教师汇报课工作落到实处。指导教师每学期要对新教师听课不少于10节,评课不少于5次,并提出指导性意见;要求每位新进教师在第二学期开展汇报课,汇报课由各系(院)组织专家进行评课,指出优点和今后努力的方向。 三、有关工作要求 1.各系(院)、相关处室要根据教学工作需要,严格执行《淄博职业学院听课制度》,解决教学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疏漏,推动课堂教学改革的深化,保证教学质量稳步提高。 2.各系(院)要结合本学期教师教学质量评价,加强本部门听课和评课工作力度,切实帮助新进教师提升教学水平。 附:淄博职业学院教师质量评价标准 教务科研处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|